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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城旅游 洛阳市5000万元消费券20日起开始投放!
牡丹仙子 V1 • 2020年5月15日 • 6923 点击 • 字体
5月20日10点,我市将面向文化、旅游、住宿、餐饮及批发、零售领域,投放5000万元消费券,所有在洛人员均可通过支付宝平台领取。据了解,5000万元消费券中,涉及商贸领域消费券4500万元,文旅消费券500万,分别由市商务局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发放。
消费券按照使用领域分为购物消费券、餐饮消费券、住宿消费券、文旅消费券,其中购物消费券2000万(面向批发、零售行业,包含购物中心、百货店、大卖场、连锁超市、便利店等)、餐饮消费券2000万、住宿消费券500万、文旅消费券500万(面向图书、文创、KTV和影院行业等)。另外,参与活动的商贸企业还将安排不少于2亿元资金用于商品折扣配赠。
准备好了吗?
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
5000万消费券如何领?如何用?
消费券如何申领
电子消费券依托支付宝平台发放,适用于洛阳市域内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的批发、零售、住宿、餐饮、文旅线下实体商家。
5月20日10点开始,所有在洛人员(包括外地来洛人员)的支付宝实名认证用户,均可通过支付宝APP领取消费券,先到先得、领完为止。
第一步:消费者可通过“支付宝”app首页或搜索“洛阳”进入活动专区进行领取,先领先得,领完为止。
第二步:消费者领取的购物消费券、餐饮消费券、住宿、文旅消费券,会自动存入消费者支付宝“卡包”,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付款时,只要达到满减额度,会自动从“卡包”调取扣减,消费者可通过“卡包”查看消费券使用情况。
消费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,使用有效期为5月20日10时至6月15日24时。
消费券种类
消费券按照使用领域可分为购物消费券、餐饮消费券、住宿消费券、文旅消费券,每个品类每人限领1张。
发放购物消费券2000万元,共计发放85.8万张券,其中10元券40万张,20元券30万张,50元券10万张,80元券4万张,100元券1.8万张。
发放餐饮消费券2000万元,共计发放85.8万张,其中10元券40万张,20元券30万张,50元券10万张,80元券4万张,100元券1.8万张。
发放住宿消费券500万元,共计发放15.625万张券,包括20元券10万张,50元券5万张,80元券6250张。
发放文旅消费券500万元,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300万元,共计发放17万张券,包括10元券10万张,20元券5万张,50元券2万张。通过财政补贴旅游年票费用200万元,5月20日至6月15日期间购买洛阳旅游年票,每张补贴15元。
消费券如何使用
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即可使用,到店消费时使用支付宝平台核销,不可叠加使用,不可跨领域使用,每笔消费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。
购物消费券:消费满38元可使用一张10元券,消费满88元可使用一张20元券,消费满198元可使用一张50元券,消费满298元可使用一张80元券,消费满368元可使用一张100元券。
餐饮消费券:消费满38元可使用一张10元券,消费满88元可使用一张20元券,消费满198元可使用一张50元券,消费满298元可使用一张80元券,消费满368元可使用一张100元券。
住宿消费券:消费满98元可使用一张20元券,消费满198元可使用一张50元券,消费满298元可使用一张80元券。
文旅消费券:消费满38元可使用一张10元券,消费满88元可使用一张20元券,消费满198可使用一张50元券。
温馨提醒
1、消费券逾期未使用则自动作废,不再补发。
2、消费券不可提现,不可售卖。
3、在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,消费券可再次使用,退款后消费券有效使用期不变,仍为6月15日24时。如超出有效期或者订单部分退款,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。
4、商家如有消费券适用疑问,可与支付宝联系(电话:95188-1)。
5、消费者如遇商品质量和价格等问题可拨打投诉热线:12315。